钢坯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钢坯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东莞关于实施重点中小工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的通知-【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14:30:19 阅读: 来源:钢坯厂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鼓励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贷款担保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帮助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平稳实现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安排10亿元“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融资支持资金”),实施“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融资支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经济贸易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我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数据库,市政府对纳入数据库名录中企业实施融资支持计划。

二、融资支持计划分直接贷款支持计划、贷款担保支持计划和贷款贴息计划三部分。与此相对应,融资支持资金分贷款风险补偿金、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和贷款贴息资金三部分。

三、直接贷款支持计划。

(一)对2008年10月1日后,不经过担保机构担保而由银行机构直接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市财政按照银行机构新增贷款额的2%提取贷款风险补偿金。若银行机构对企业提供新增贷款而发生损失,贷款本金损失额的50%由政府在提取的2%贷款风险补偿金额度内给予补偿。银行机构新增贷款本金损失额超过新增贷款总额2%的部分,政府不予补偿。

(二)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银行机构直接贷款损失的补偿,由市与企业所在镇(街)按照8:2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若市财政当年提取的贷款风险补偿金有余额的(即银行机构当年实际发生的贷款损失额需政府补偿部分,低于市财政当年提取的贷款风险补偿金),则市财政从中提取余额的30%给银行机构(全部由市财政负担),作为对银行机构拓展贷款业务人员的奖励,剩余的70%留存作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四、贷款担保支持计划。

(一)对2008年10月1日后,经担保机构为企业获得贷款而提供的信用担保,市财政按照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金额的3.3%提取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若担保机构对企业提供新增贷款担保而发生代偿损失,贷款担保本金损失额的50%由政府在提取的3.3%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额度内给予补偿。担保机构新增贷款担保的损失额超过新增担保总额3.3%的部分,政府不予补偿。

(二)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对担保机构贷款担保代偿损失的补偿,由市与企业所在镇(街)按照8:2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若市财政当年提取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有余额的(即担保机构当年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损失额需政府补偿部分,低于市财政当年提取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则市财政从中提取余额的30%给担保机构(全部由市财政负担),作为对担保机构拓展贷款担保业务人员的奖励,剩余的70%留存作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五、贷款贴息计划。

(一)贷款贴息计划暂定对企业实施1年的贴息,即对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我市银行机构发生的新增贷款(对比企业2008年9月30日银行贷款余额的净增额),按照贷款期限给予不超过1年的贴息。贴息比例为折合年利率2%,每家企业的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对市财政给予贴息的贷款,企业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用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三)贷款贴息资金每季度核拨一次。每季度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根据其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记载,综合分析贷款余额的变动情况,核定企业该季度的新增贷款数额,按年利率2%的贴息比例和企业贴息的最高限额,计算出政府应负担的贴息支出,报市金融办审核和市财政局复核。市财政局复核后,将政府的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到各有关银行,再由银行将贴息资金划拨到各企业的银行账户。

(四)政府支付给企业的贷款贴息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负担。

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融资支持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特别是要组织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的动员、引荐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和银行、担保机构信贷人员深入企业,掌握企业的融资需求,并召开多种形式的银企座谈会、融资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对因故不能进入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数据库名录的企业及虽进入数据库名录,但因多种原因不能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的企业,要注意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高价求购motox手机液晶屏显示屏

全自动烙馍机特价出售

热镀锌钢绞线理论重量表

涂装生产线回收

回收氯化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