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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回应公众新期待

发布时间:2020-07-13 12:31:58 阅读: 来源:钢坯厂家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司法公开,使得这项工作正在朝着制度化高水平的方向快步前行。在新形势下,群众对法院司法公开还有哪些新期待?如何在司法公开中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半月谈记者进行了采访调研。

司法公开迈出新步伐

国徽高悬,法庭庄严。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司法公开方式,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庭审情况,进行网上直播。在网络直播中,不仅有网络主持人向网友介绍基本案情,同时还及时将法庭辩论等现场情况一一在网上呈现,让网友如临现场。

“这是首例高级官员贪腐案件的微博直播,具有标志性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认为,这种信息公开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审理过程,也起到了一定的普法教育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这对探索司法公开路径与方式、促进阳光司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微博直播庭审薄熙来案是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的一个缩影。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两个文件,标志着司法公开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摒弃“司法神秘主义”,继续落实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让公众近距离接触司法。

一项项司法公开举措促进了司法公正。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2年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2%,二审后达到99.4%,分别比2007年上升1.2和1.4个百分点。

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于司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知情、表达、参与、监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开透明是司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新形势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现在不是公开不公开的问题,而是应该公开的必须要公开,且必须要做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坦言,该公开的公开程度不够,就会引起猜测、怀疑和误解,甚至给法院工作造成被动。

张坚认为,在新媒体、自媒体时代,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工作,以更加开放自信的心态,依法公开能够、应当公开的司法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事实上,面对网络时代公众不断提升的对信息透明的需求,目前基层的司法公开工作仍然有一定差距。首先突出表现在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法院负责人和法官认为,法院的工作是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司法公开只是工作的补充,无足轻重;有的法官认为,在法院办案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搞司法公开会增加工作量和法官心理压力;更有甚者心存顾虑,认为司法公开可能会给法院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表现在推进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法院还停留在个案的公开和浅层次的公开上,全面公开和深层次的公开还不够。司法公开的推进也不平衡,如裁判文书上网比率还不高,存在在内网公开多、在外网公开少现象。

以安徽省为例,目前各法院两网公开比率大都不到50%,有些法院外网公开还处于空白状态。再如庭审公开方面,绝大多数法院还没能完全做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三同步”,直播比率低。去年安徽全省法院受理案件近45万件,庭审直播仅有110场。

此外,在公开听证、案件信息查询、执行公开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存在欠缺。听证案件少、比例低,一些案件执行中的措施信息、处置信息等向社会公开还不够。在审务公开方面,一些法院重要工作部署、规范性文件、非涉密统计数据等对外公开程度还有待提高。

打造司法公开工作升级版

“司法公开是展示法院工作成效和审判自信的一个平台。”张坚认为,现在一些法院司法公开不够,说到底还是对自己的工作没信心。

相关专家指出,当前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工作,首要的是更新理念,提升认识,关键是做到“四个转变”。即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一般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转变;由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转变,听取意见和反馈信息。

其次,加强平台建设是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水平的重要支撑。包括建立完善审判管理特别是审判流程管理平台,将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结案不同环节与节点的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管理系统,对案件流程实时监控,方便涉诉群众对案件进度和办理情况查询;建立完善公开执行立案、执行措施、财产调查等信息平台;建立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所有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等不适宜公开的案件信息外,都应当在网上及时公布出来。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按照该办法,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日前,一批裁判文书首次在此网站集中公布。这无疑是我国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再次,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庭审旁听制度,促进旁听庭审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对申请再审、信访、赔偿、执行异议等案件,特别是涉及重大权益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依法需要听证的,及时组织公开听证;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和参审率。此外,还需建立完善法院开放日活动、审判白皮书制度等,让社会了解法院、监督法院。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态度坚决,掷地有声。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必将能不断回应群众期待和关切,通过公开促进公正,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将不断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将得到进一步实现。(记者 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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