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不得从本金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08 01:43:00
阅读:次
来源:钢坯厂家
张先生与王先生约定,由张先生出借100万元给王先生,并约定了利率、借期等。然而实际出借的金额是90万,10万元利息已从本金中扣除。该借款到期未还,张先生起诉要求王先生归还100万元本金,并按100万计算利息。
预先扣除的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依据法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该案中应按照90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本案中需要审查银行转款凭证,以确认实际出借的本金数额。若出借方无法提供转款凭证,对方也抗辩未收到借款的情形下,则借款合同与凭据无法形成对应关系,如此大额的借款没有凭据予以证实,无法证明实际出借的款项。此种情形在诉讼中难以得到支持。
相关阅读